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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6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窦煜峰发布时间:2026-05-28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单位、学院:

为充分发挥科学研究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战略引领、实践推动作用,助力文化和旅游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即日起,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2026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工作,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为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理论支撑和决策咨询。

二、研究方向

科研项目应围绕我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的重要任务要求,主要在艺术创作、公共文化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推广、文物保护利用、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研究。申报的课题既要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又要突出研究成果的实用性,力争形成有效的政策措施,为文旅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三、申报条件及数量

(一)申报人条件

1.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需由两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推荐。

3.申请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课题负责人须工作单位为山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且仅限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请。

5.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以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项目;要保证申报内容真实性且不涉及知识产权争议。凡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申报者,经查实后,3年内不得申报,如获立项即作撤销处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6.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的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他人的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参与2项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申报;课题组(含负责人)最多不超过5人。

7.已承担厅局级及以上课题(含自然科学类及人文社科类)在研未结项的老师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8.无专业职称的人员不得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报。

(二)课题经费

课题经费由课题组自筹。

(三)推荐数量

我校推荐项目不超过5项。

(四)立项数量

各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单位立项不超过40项;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单位立项不超过30项;高等院校及省属机构立项不超过130项。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根据《2026年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予以申报,可对选题略作调整。

(二)结项条件

课题结项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阶段性研究成果:须在省级期刊发表不少于2000字的论文1篇;

2.结项成果:不少于20000字的研究报告,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成果说明及政策建议(主要包括:项目预期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成果研究内容及方法的创新程度、突出特色;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以及社会效益;政策建议;成果存在的不足或欠缺,尚需深入研究的问题等)。

项目完成时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省文化和旅游厅对课题研究成果有免费使用权,获得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的课题项目将纳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成果库》。

 

请各部门、单位、学院于616日前将《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论证活页》(附件3)、《2026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bmuskk@126.com。纸质版《汇总表》盖章后提交至办公楼1321

联系人:窦煜峰;电话:6913322

 

附件.1.2026年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指南.doc

     2.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科研课题申报书.doc

     3.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活页.docx

     4.2026年度山东文旅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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