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
为充分发挥科研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引领、推动作用,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烟台市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申报工作,为做好我校课题申报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注重理论创新,着力推动全市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方向
课题项目应围绕我省、市文化和旅游发展的重要任务要求,在艺术创作、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推广、文物保护利用、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研究。申报的课题既要注意理论和实践结合,又要突出研究成果的实用性,力争形成有效的政策措施,为文旅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三、申请人条件及数量
(一)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每项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参与研究项目不能超过2项,课题组成员(含负责人)不超过6人。已承担厅局级及以上课题(含自然科学类及人文社科类)在研未结项的老师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3.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以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文化和旅游研究课题项目;要保证申报内容真实性且不涉及知识产权争议。凡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申报者,经查实后,3年内不得申报,如获立项即作撤销处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同一课题已被其他单位立项的不得多头申报;申报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再变更相关事项。
4.申请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坚守学术诚信,践行学术规范,坚决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二)推荐数量
我校共可推荐5项。
三、课题要求
1.申请人根据《研究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设计选题。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不符合本申报指南的申请不予受理。
2.结题时间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最迟不超过1年半。结题成果为成果简介(3000字左右)和研究报告(不少于1.5万字,查重率要求低于15%),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结题,逾期未提交结项的项目,撤销立项。
3.课题经费自筹。
4.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对课题成果享有免费使用权。
请各部门、单位、学院严格把关,于8月25日前将盖章后的汇总表纸质版(一份)报送至办公楼1321。申报书、活页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bmuskk@126.com。
联系人:窦煜峰;电话:0535-6913322。
科学技术处
2026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