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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烟台市战略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窦煜峰发布时间:2026-09-23浏览次数:11

各部门、单位、学院:

为更好地服务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根据《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战略研究类项目管理办法》(烟科〔2025〕64号)有关要求,烟台市科学技术局启动2026年度烟台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战略研究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1.重点项目。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谋划布局生物制造产业,培育催生新质生产力,组织实施重点项目7项,单个项目最高支持7万元(若项目市拨支持资金未达到申请资金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通过自筹解决差额部分)。重点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2.一般项目。围绕“战略规划与科技治理”“技术预测与产业创新”“创新主体与创新载体”“区域创新与成果转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社会发展和民生科技”等7个专题领域,组织实施一般项目。立项数不超过30项,为自筹资金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战略研究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两个及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联合申报协议应约定项目任务分工、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成果管理及合作内容等。

(二)申报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的全职人员,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受学历、职称、资历等限制。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一般应具备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学术水平较高,在项目研究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重大成果;或实践经验丰富,在项目应用领域具有10年(含)以上市级以上决策部门工作经历等。

(四)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仅能申报1个项目,课题组(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5人。

(五)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六)申报项目应尽量覆盖指南确定的研究内容,有明确的理论创新或决策咨询价值,预期研究成果应明确具体,不得低于指南提出的考核指标要求。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1.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有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的或者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2.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项目已通过不同渠道获得市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

3.已承担厅局级及以上课题(含自然科学类及人文社科类)在研未结项的老师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请各部门、单位、学院组织申报者在烟台科技服务云平台中(登录网址:https://ytstc.cn/)登录个人申报账号,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于10月10前完成提交,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bmuskk@126.com,纸质版(盖章)提交至办公楼1321。

联系人:窦煜峰;电话:0535-6913322。

 

附件.1.2026年度战略研究重点项目指南建议.doc

     2.2026年烟台市战略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xls

 

科学技术处

2026年9月23日